问题 | 开庭原告去不了怎么办 |
释义 | 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一、民事开庭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民事开庭后,原告应当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民事案件会按照撤诉处理。因此,民事案件开庭后,原告应当去参加庭审,原告不去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原告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实在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人民法院知道后,会中止诉讼,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再进行诉讼。 二、被告服从判决原告就会撤诉吗 不是。原告撤诉,只是说明这一诉讼行为的终结,不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与被告是否服从判决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一审撤诉后还可以再诉吗 一审按撤诉处理后是可以再起诉的。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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