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对方不同意,律师能否拒绝透露关键信息?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有权力拒绝透露关键信息,但需注意保护客户的利益和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与当事人关系的秘密,不得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委托,有权依法查阅和抄录案卷、材料,出庭听证,质证证人、鉴定人,发表意见,提出申诉,提出辩护意见。律师应当保守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作为辩护人,或者收回聘请:(一)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二)泄露案件秘密的;(三)与当事人有共同犯罪行为的;(四)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律师是代理当事人的法律专业人士,其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在律师会见对方时,如果对方不同意透露关键信息,律师有权力拒绝透露这些信息,但需注意保护客户的利益和遵守法律规定。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与当事人关系的秘密,保护客户的权益;同时,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有权依法查阅和抄录案卷、材料,出庭听证,提出辩护意见等。如果律师泄露案件秘密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将会受到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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