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社保开户地区的社保稽核投诉,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因户口性质,补缴有所差别。农村户口的,7月之前的养老保险无法补缴,7月社会保险法施行后,可以办理补缴。城镇户口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仲裁基本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6.调解不成,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