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公司患有职业禁忌症公司调岗我不同意我想离开公司不干了有赔偿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单位违法导致自动辞职,有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违法,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情况下自动辞职无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看你是什么原因自动辞职的,如果是单位违法造成你自动辞职,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没有,劳动者有任意解除权,但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下自动辞职的,没有补偿。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职业禁忌症引发的争议:公司调岗和赔偿问题探讨 职业禁忌症是一种由工作环境或职业导致的健康问题,引发了公司调岗和赔偿问题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患有职业禁忌症,公司可能会考虑将其调岗以减少对其健康的影响。然而,员工可能不同意调岗,希望离开公司而不再从事相关工作。这引发了是否有赔偿的问题。根据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员工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因职业禁忌症而导致的损失和困扰。赔偿金额可能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疾病的严重程度、工作合同的条款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因此,公司和员工应该就调岗和赔偿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寻求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然而,自动辞职的情况下,没有补偿的规定。对于职业禁忌症引发的调岗和赔偿问题,根据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员工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损失。赔偿金额将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合同条款和适用法规等因素确定。因此,为了公平合理,公司和员工应充分讨论和协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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