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检查线路高低、方向。 2.检查路基状况是否完好。 3.检查道床翻浆冒泥导致的线路空吊。 4.检查道床集水,涵洞、侧沟泄水不畅。 5.检查易水漫线路地段。 6.检查高路堤、深路堑路基的稳定及堑坡的防护。 7.检查桥梁和较大涵洞河道的排水情况及防洪设备的完好情况。 法律依据: 《铁路管理条例》 第六条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 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