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是否支持彩礼的退还 |
释义 | 民法典是支持彩礼退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退还三种情形: 1、没结婚,彩礼一般都要退;除非男方悔婚 2、结了婚,特殊条件下要退。 3、特殊条件一般指没有共同生活、男方太穷穷到家的那种凑到的彩礼钱。 需要提醒各位女孩子的是 1、结婚是指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是订婚也不是摆酒席这种的形式。 如果认定了,就马上和男主去领证,不要拖延,很多事情真的夜长梦多。 2、真心不建议一结婚就怀孕生子 3、万一真的走到对薄公堂那一步,希望女孩子能冷静对待,不要被对方激怒,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言论,从而影响法官的判断。 另外,实践中对于虽未领取结婚证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会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所以,并不是没领证彩礼就一定要退或者全额退回的。 当然啦,也有现实中也有女的悔婚的,渣女也是存在的。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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