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图片作为商业广告设计素材是否构成侵权 |
释义 | 网络图片侵权问题:网站提供的图片仅供个人学习交流使用,并非商业宣传。网站免责声明强调不具备图片版权,对侵权行为不承担责任。使用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获得版权拥有者授权后方可使用,以避免纠纷。商业广告设计应首先获取使用权,以免引发问题。 法律分析 关于网站图片侵权问题 可以下载,可以下载个人学习欣赏使用,跟用于营销网站商业宣传完全是两个概念,你说的这些所谓的知名网站都是“陷阱”,以昵图网为例,你能在这个网站上找到一点点实体的地址、电话联系信息吗?如果这个网站光明正大,他们会只留qq号吗? 楼上的根本不懂著作权法,任何作品都是有人创作的,没有明确的著作权人(找不到著作权人)不等于没有著作权人,不等于这个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以下是昵图网的版权声明,其实就是一个免责声明——它强调它提供的素材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使用——其实多少无知的人不懂这个,以为这个图可以随便做广告设计,用于商业用途(仔细读读最后一段吧!!)……你再百度搜搜“华盖创意维权” “昵图网是个图片共享平台,站内所有素材图片由网友上传而来,昵图网不具备此类图片的版权,使用上述图片时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昵图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非法转载,盗版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当版权拥有者提出侵权指控并出示充分的版权证明材料时,昵图网负有移除盗版和非法转载作品以及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 昵图网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会员本人承担。向昵图网发布作品的作者视为同意昵图网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昵图网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移除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原发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原发布人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昵图网内标明版权为“共享图片”的素材是由网友上传用于学习交流之用,请复制、下载者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未获得版权拥有者授权之前,勿作它用;如因非法使用引起纠纷,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了解到:网络图片作为商业广告设计素材应该首先要去获得使用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网络图片的商业使用需要获得合法的使用权,以避免侵权问题。在选择图片时,要注意网站的版权声明和使用限制。尽管某些网站声称提供免费共享素材,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将其用于商业用途。了解著作权法,尊重原创作者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商业广告设计时,务必确保使用的图片获得了合法的授权,以免引发纠纷和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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