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商标35被抢注: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一、他人抢注商标造成的损失怎样维权 其他抢注商标造成的损失维权方式如下: 1、先调解; 2、行政投诉,向商标局投诉,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无效; 3、司法诉讼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不得使用该商标。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国家商标注册管理。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纠纷。 二、商标复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一般有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商标驳回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2、商标异议复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3、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