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证不一定要写夫妻的名字。夫妻双方可自行选择房产证上写哪一方的名字。但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若无特殊约定,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