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婚后取得财产,不管是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1、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不需要任何证明,法律上认可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予。
    未登记在夫妻名下陪嫁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进行赠与并且完成交付就属于共同财产了。1.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即可使赠与合同的生效,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在无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赠与人就不得撤销该赠与。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移,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可知,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此类特殊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该类动产完成交付时,物权转让即发生效力。并完成交付,故该车辆物权转让已发生效力。虽然该车辆并未完成转让登记,但该车辆目前并未出现对抗其他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因此,该车辆应属夫妻二人共有,属夫妻共同财产。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情形仅限于对不动产的规定,并不适于对动产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有法律明文对相关动产物权作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宜扩大对该法条的解释,即任何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移均不能适于登记于谁名下就推定为归谁所有,或视为对夫妻某一方的赠与。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全款)给子女买房,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5: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