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祭祀规章有哪些 |
释义 | 暂停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雨润兴公墓守灵、遗体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公祭仪式。倡议广大市民响应号召不进行集中祭扫,不在道路、广场、居民小区及山头、绿地和林区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焚烧抛撒丧葬祭祀物品,采用网络祭扫(微信搜索“烟台民政”公众号,免费在线云祭扫)、撰文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方式寄托哀思。 二、暂停农村墓地一切现场祭扫活动,严格落实农村墓地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措施。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犯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作用,引导群众选择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广大居民要积极动员在外亲属取消今年清明节期间的返乡计划,暂不来莱返莱祭扫。 中华民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最早只是一种节气的名称,其变成纪念祖先的节日与寒食节有关。晋文公把寒食节的后一天定为清明节。在山西大部分地区是在清明节前一天过寒食节;榆社县等地是在清明节前两天过寒食节;垣曲县还讲究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前二天为小寒食。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时年八节”之一,一般是在公历4月5号前后,节期很长,有10日前8日后及10日前10日后两种说法,这近20天内均属清明节。清明节原是指春分后十五天,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也叫做民族扫墓节。 拓展资料: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到现在已经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了。在我国,清明节是人们祭拜祖先的日子。其实清明节是一个太阳历法的公历日期,固定在每年公历的4月4日至4月6日之间。 法律依据: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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