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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予房产要交税吗?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哪些税费
释义
    一、赠予房产要交税吗?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哪些税费
    1、赠予房产要交税,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以下税费:
    (1)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3)契税。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4)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5)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励;
    2、财政部发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津贴、资深院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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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