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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医保关系转移网上办理?
释义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并持身份证、社保卡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由于涉及具体业务经办,建议再次向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是否可以将异地社保关系申请转入
    办理条件有那些?
    1、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办理转移时,单位需清欠,在无任何欠费情况下才可办理。
    办理材料:
    1、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转改制的文件或职能移交的有关协议等相关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3、《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2.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综上所述建议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并持身份证、社保卡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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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