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工伤医疗费用中药品的报销比例?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而《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原则上应当全部报销。但是,对于个别需要临床必要的药品,可以有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费用中的药品费用原则上应当全部报销,但是根据治疗需要,在正常药品目录内无该治疗疾病的药品、或者病情复杂需要更贵的药品、或者需要使用进口药品等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报销比例。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工伤保险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原则上应该全部报销,但根据患者情况和治疗需要,对于个别药品的报销比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