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异地工伤纠纷处理及工伤认定要点:1、进行治疗和申请认定;2、准备工伤认定材料;3、可申请行政复议;4、被辞退有赔偿金;5、员工不符合条件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是必要环节,未认定为工伤将无法享受待遇。 法律分析 一、对于异地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 3、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4、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5、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二、工伤纠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哪些工伤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3、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四、发生工伤纠纷被公司辞退有赔偿金吗? 1、有赔偿金,但赔偿金不是固定的,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工伤纠纷案件中员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异地发生的工伤事故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比如员工因工外出,在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也可以被认定成工伤。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纠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没有被认定成工伤的情况下是不能享受到任何工伤待遇的。 结语 合理的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包括:工伤治疗、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赔偿确定和工伤保险理赔。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对于工伤纠纷,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包括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未履行服务协议或者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被公司辞退后的工伤纠纷可获得赔偿金,标准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员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和正在执行刑罚。异地发生的工伤事故也可申请工伤认定,确保获得相应待遇。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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