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传真订立的合同地点如何确定 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时,其地点的确定为,传真件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传真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如何用传真订立合同 用传真订立合同的方法有: 1.如果合同是通过传真签订的,应尽量保留传真原件,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通过传真签字的,可以事先约定通过传真签字,注明传真号码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三、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业喜欢用传真方式签订各类合同,但是,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那么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有: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 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据向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因此,企业应当保留送货单、提货单等其他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如采用传真件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