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的区别如下: 1、免除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缓刑不仅要对被告人判处刑罚,还要定罪,但刑罚符合条件后不再执行; 2、免除刑事处罚的适用是基于犯罪分子的轻微犯罪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缓刑的适用主要是基于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缓刑的适用不再危害社会; 3、被宣告免除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被判刑的问题,也不存在被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次执行刑罚的可能性。缓刑虽然宣告暂停执行,但保留了被执行的可能性; 4、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发现遗漏罪,也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问题,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遗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与新罪或者发现遗漏罪的刑期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