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必须到庭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在民事诉讼中,被上诉人在二审中可以选择不出庭,但这也意味着他们将失去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因此,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而不是以不出庭等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二审。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 法律分析 1、可以不去。 2、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被上诉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这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在一审中胜诉的,并不表示在二审中也一定会胜诉。 3、在对方上诉后,如果不出庭参加二审的,二审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被上诉人)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4、对当事人而言,就会失去就对方的上诉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可能会因此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所以,如果对方上诉的,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而不应该以不出庭等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二审。 拓展延伸 二审出庭的重要性 二审出庭是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二审程序中,原审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二审出庭的法官、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均应着装得体,维护法院形象。二审出庭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认定案件事实、形成公正裁判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二审出庭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二审出庭应得到高度重视,确保二审程序的公正、合法进行。 结语 在民事诉讼中,被上诉人有权选择不出庭,但这也意味着他们将失去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因此,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被上诉人)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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