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权利人可以针对具体情形,主张适用商标法有关未注册驰名商标、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保护的规定寻求保护时,还可以主张被诉侵权方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其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2、当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举报或法院起诉等方式,攻防兼备,及时有效地展开维权。3、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