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
释义 | 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一、借款不还如何追回 借款不还追回规定如下: 1、对方债务到期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偿还;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2、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据、交易合同、交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3、至少要有债务人的信息。要有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和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二、合同履行中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免责事由如下: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债权人过错。 3.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第二类是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三、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法律要件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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