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办理时限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的这个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需要说明两点:第一、上述期限的计算,是从公安机关接受线索或材料后,作出案件登记之日起始。第二、是各省、市的公安机关,可能有更具体的立案审查期限,且因省市而异,但具体期限肯定等于或少于而绝不会多于上述期限 一、醉驾案件的办案期限 醉驾案件的办案期限,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如下:1、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要经过侦查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这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办案期限都会有所不同;2、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是在七日以内,案件重大、复杂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三十日。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二、报案后怎么知道立案侦查了 1、报案人只能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去查询是否已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3、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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