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合同是否支持长期签订? |
释义 |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两种类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长期合同,只有开始日期,没有终期。只要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不愿意。 法律分析 可以。劳动合同分为两种类型,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理解为“长期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只有合同开始日期,没有终期,所以只要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还有一些情况之下,除非劳动者自己不愿意再与单位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否则单位都应该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职工合同签订期限的法律规定及影响因素 职工合同签订期限的法律规定及影响因素是指在劳动关系中,职工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期限。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签订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影响职工合同签订期限的因素包括行业特点、用工需求、劳动力市场状况、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在签订职工合同时,雇主和职工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期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两种类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视为长期合同,只有开始日期,没有终止日期,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签订。在某些情况下,除非劳动者不愿再与单位续签,单位应与劳动者继续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合同签订期限受法律规定和影响因素影响,包括行业特点、用工需求、劳动力市场状况及法律要求等。在签订职工合同时,雇主和职工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期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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