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要求注意哪些? |
| 释义 | (一)注册主体: 1.企事业单位 2.社会团体 3.个体工商户 4.个人合伙企业 (二)商标要素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等法律要素,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数字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明显的特征,便于识别。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文字或者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但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注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受本条件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一、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有什么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 1、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以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某种联系,因此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法律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如下几点: (一)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二)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 (三)驰名商标保护。 (四)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五)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七)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八)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九)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商标。 (十)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描述性或者显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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