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外执行人员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有如下限制: 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2、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3、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 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哪些情形可以允许监外执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非监禁罪犯的社区矫正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