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发行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证券公开发行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 (二)批准。审批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发行。经批准的证券发行申请,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其放置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四)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用代销或包销的方式。 二、成为上市公司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上市公司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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