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 |
释义 | 与仲裁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相比,法律对于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条件。案外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案外人系权利或者利益的主体; (2)案外人主张的权利或者利益合法、真实; (3)仲裁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情形; (4)仲裁裁决书主文或者仲裁调解书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部分或者全部错误,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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