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后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的六个月内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或是由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