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从2015年4月15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之一:账户余额倍数将从12倍调整为14倍,其余贷款条件均保持不变,最高额家庭90万、个人50万不变。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现行深圳政策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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