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处分期和影响期不是一回事,党员受到党纪处分期间称为“处分期”更妥,其“处分期”必然是“影响期”,而“影响期”不一定是“处分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第十九条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第二十六条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