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释义
    要注意下列问题:1.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保证婴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3.不应使用氢化油脂。4.不应使用经辐射处理过的原料。
    一、案例分析有毒食品罪既遂怎么量刑
    刑事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量刑处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以及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构成犯罪。
    二、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立案标准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食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的;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怎样
    以下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0: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