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党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职务调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受警告处分影响期为1年,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1年半,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按2003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1年。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本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无党内职务可撤而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2年。影响期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