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分期满影响使用的情形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处分影响期满后干部使用的标准,各地尽管有差异,但大致包括以下五看:一看时间节点,是党的十八大前犯错还是十八大后;二看犯错原因,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原因;三看个人表现,既看一贯表现,也看犯错后的表现;四看处分类型,一般属于党纪轻处分以下的才有可能被重新使用;五看错误性质,属于经济问题还是生活作风问题,像政治上有问题的、经济上搞贪污腐败的、道德败坏等性质恶劣的,不能被重新使用。看性质也要看表现。不少地方表示,干部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受处分处理后的工作成绩、周围干部群众的评价等,是受处分处理干部能否被使用的主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晋升职级。这些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诫勉对于被诫勉人员的影响内容。据此,纪检监察机关作出诫勉决定,应当抄送被诫勉人员所在单位和有关组织部门,由有关单位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或公务员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执行六个月的影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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