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了自己的疾病史及其他相关信息,但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付,则存在违约行为。同时,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疾病排除条款,被保险人的疾病属于排除范围,合同约定明确、合法,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风险状况。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风险状况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告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理由。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中有排除条款的,保险人就排除条款所列明的风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5.《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 6.《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当事人一方欺诈、威胁等恶意行为影响对方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