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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故意不接法院电话
释义
    法律分析:1、法院将根据诉状上的被告住所地,将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形式寄给被告,也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包括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甚至留置送达方式),若无法送达,则可以在上述做法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2、排除公告送达方式,一般措施大致在1-2个月内完成。3、由于诉讼审理分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和普通程序(六个月),如果一直联系不上被告,且人民法院决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则最早的审理时间也得在公告送达的六十日后进行。4、只要公告送达后,被告不按时出庭,人民法院将在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通常情况下,公告送达后的开庭时间约在一到二周之间。5、最快也得在三个月之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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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