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人因疫情影响,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会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对于长期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可以在最长60日的宽限期内缴纳,超过宽限期后,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减少保险金额。若后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达成协议的,投保人补交保费后,保险合同效力可以恢复。但是,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后,按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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