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要求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患过的疾病或者家族遗传病史等重要事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除非另有约定,被保险人对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如实告知保险人。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第十五条规定,未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应当告知的事实,致使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未能正确评估风险并订立合同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重疾险时发现有继往病史未申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并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因此,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病史,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