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一、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哪些情形下能撤销要约 要约不能撤销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等。 三、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要约不得撤销是指在要约发出后不得随意撤销。具体情形包括: 1、要约人已确定承诺期限,此时要约的有效期限已经固定,要约人在承诺期限里不得撤销,等超过承诺期限后,要约人可自行处理要约; 2、在要约中明确表示不可撤销; 3、受要约人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针对要约开始准备。当要约人在要约内容中看到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内容时,受要约人即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