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该协商好房屋交付时间及要求,并将其写入合同中。如房东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要求,租户有权要求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或终止合同。此外,租户在收到房屋时应当仔细检查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房东,并妥善保管好房屋交接单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交付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出租房屋;承租人收到出租房屋后,有权对房屋进行检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七条:出租房屋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修缮或者更换;出租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以上法律规定旨在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提醒租户在租赁房屋前应详细了解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并在签约之前与房东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