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家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军人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1、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2、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3、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军人本人抚恤待遇的内容就是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负伤费、残疾金、丧事费、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其中丧葬费、军人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是直接发放给军人家属的物质待遇。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的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工作单位分配住房,集资建房时,享受双职工待遇,并由所在单位优先解决住房,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解决住房。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第二十五条 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大病病种的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类风湿病、糖尿病(有合并症)、高血压病(期)、慢性精神病、脑血管意外、严重外伤后遗症。肾脏移植术后用药列入大病病种范围。) 第二十九条 军队医疗机构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医疗项目,给予免费。(特殊医疗项目包括:心脏起搏器植入、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搭桥、人工晶体置换、人工关节置换、血液(腹膜)透析、骨髓移植、肾脏移植、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及支架植入、心血管导管射频消融治疗。) 军人家属待遇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分别有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一、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二、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三、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四、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五、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六、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七、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1000元夫妻分居补助; 八、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军人家属看病有什么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得,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具体内容有: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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