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4、客观要件: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商业诽谤行为的特征: 1、有着明的意在贬低竞争对手的目的性,直接打击、削弱竞争对手与其进行竞争的能力,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 2、行为本身表现为捏造、散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不实之情。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有,也可以是对真实情况的歪曲。经营者无论是捏造还是散布虚假事实,都可以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3、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诋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也即竞争对手,而非其他经营者。所谓由特定的诋毁对象,是指有关虚假言词必须明确指向一个或几个竞争对手,或者虽无明确所指,但他人可以从中推测其指向。诋毁对象既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竞争对手。 综上所述,商业诽谤行为是以贬低竞争对手为目的,捏造、散步虚假信息,诽谤对象是同业经营者,对于当事人商业诽谤行为是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会对竞争对手造成严重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