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者股东会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其他股东超过三十日未答复的,应当提交书面文件。股东就转让事项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的通知和说明,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转内资的,应当提交原外资企业主管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提交该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