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5年社会保险退休工资表 |
释义 | 社会保险退休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员工参加工作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员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 员工每月缴费指数为:员工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当年度本市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 计发月数=101~195(国务院规定: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65岁退休-101) 养老金领取步骤: 1、提交申请 到达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内,申请人拿着本人家庭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村(社区)提交养老金领取申请。 2、收集填表 工作人员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领材料,申请人填写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然后由工作人员上报社会保障局。 3、初审上报 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复审。 4、复核确认 由上一级社会保险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同时核清到龄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计算养老金支付金额。 5、核定支付 社会保障局在每月25日前将待遇支付明细清单和资金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供给开户银行,银行应于次月7日前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的实名存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员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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