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收到传唤通知书就是已经立案了。 【法律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个人建议】 公安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之后,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立即立案进行侦查,如果已经收到有关传唤通知书的话,则表示有关机关已经立案,在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产生因为无知而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作为普通人来说在生活中如果有问题的话,一定要提前拨打电话进行咨询,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很多诈骗分子都会通过伪造传唤通知书来进行诈骗,因此在生活中一定要确保事情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在传唤的同时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可以逮捕。 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