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经济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程序为首先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一致的可以采取起诉形式,起诉后人民法院根据纠纷情况确定是否调解,拒绝调解的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经济纠纷到法院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1、起诉和受理 这是经济诉讼的首要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权选择不予受理。而在起诉书中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原告是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也就是普通自然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所诉讼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只有具备了以上这几个条件才会被法院受理。 2、审理准备 审理前的准备需要多方来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五日之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而被告应该在收到起诉状之后的十五日之内提出自己的答辩书。法院应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并组成合议庭并且告知当事人,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相应的证据。 3、开庭 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而审理的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意见征询、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部分,一般情况下应在立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审结该案,如果需要延长的将在院长批准后延长六个月时间。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判决。而在判决前一般都会进行民事调解,由法院组织双方就具体问题进行司法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法院根据法律精神来进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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