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背靠背”合同是指在三方或多方业务中,中间方将其与上游主体合同中的义务转移给下游主体。在工程承包、系统集成、商品贸易等领域应用广泛,目的是转移风险、降低成本。但实践中,中间方未必能成功转移风险,甚至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