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停车行为报告单一般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对交通协管员记录道路停车行为报告单缴纳罚款,但会上报违停,由交警部门认定审核。协管员贴的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不对停车行为是否违法进行认定,落款主体是交通协管员个人印章,并非执法文书,在交通协管员将相关现场材料上报后,交警部门将对录入的违法行为证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将依法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接受处理。而交警贴的是《违法停车告知单》,粘贴时已对停车行为是否违法进行认定,落款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此告知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执法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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