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情况下商标不得注册 |
| 释义 |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一、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有哪些 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的标志; 2、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3、具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的标志; 4、不得作为商标的其他标志。 二、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么 并不是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餐饮商标注册有几类 餐饮商标注册有三类,分别是餐饮产品商标类第二十九类肉类及蔬菜制品,第三十类面类及谷类制品,第四十三类提供事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同时商标域名注册局获得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批复,获准在中国境内运营商标顶级域名。商标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天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在信息时代,伴随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全球品牌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已经不局限于传统领域,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品牌商标保护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 如何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受到应有的重视,表达,标识与保护,对全球互联网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互联网需要一个标示品牌商标的标识,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获得应有的保护与应用,彰显品牌商标的价值与权益,引导消费者与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品牌商标辨认商品与服务,阻止网上品牌商标遇侵权,仿冒诈骗等不正当竞争者推销低劣或不同的商品与服务,保护消费者、用户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随着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推出,一个全球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一个商标与域名有效结合,具明显的,强烈的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识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商标,正式纳入全球互联网域名体系,面向全球开放申请、注册与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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