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可撤销的法定要件是: 1、欺诈,一方故意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2、胁迫,一方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 3、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其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 4、重大误解,一方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 5、显失公平,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