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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契税征税范围有哪些
释义
    一、契税征税范围有哪些
    1、契税征税范围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以下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的,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的;
    (4)房屋赠与,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交纳契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减征或免征契税的情况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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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