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居住地址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取保,是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本身不是刑罚; 二、有期徒刑并处缓刑,这才是最终的刑罚,你现在是社区矫正对象; 1、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的规定,你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司法局报到,司法局应及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你3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司法局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2、第七条规定:司法所接收后,应当及时向你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矫正期限;应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你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3、派出所那边不必去报到,但取保应当宣布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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